为加强财政资金信用审查,市财政局在国库支付系统增设了财政资金拨付信用审查功能,限制存在重大税收违法信息以及失信被执行信息的企业、自然人或其他主体获取财政扶持资金。
自2017年11月1日起,企业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无法进行资金拨付。请各相关企业于11月24日之前录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保证资金拨付工作顺利开展。
具体操作步骤:”
1.登录“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http://www.smeimdf.org/”
2.点击“企业代码修改申请”
3.填报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咨询电话:7703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