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多个境内机构共同实施一项境外直接投资的,应提交各境内机构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非金融企业境外投资提供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金融机构境外投资提供相关金融主管部门对该项投资的批准文件或无异议函。
4)境外投资资金来源证明、资金使用计划和董事会决议(或合伙人决议)、合同或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
5)外国投资者以境外股权并购境内公司或其股东持有境外公司股权的,另需提供加注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16年10月8日后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回执》)和加注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6)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
*银行完成业务处理后向企业出具《业务登记凭证》,企业凭此办理后续业务
所需材料:
1)《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和《业务登记凭证》
2)非金融企业境外投资提供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金融机构境外投资提供相关金融主管部门对该项投资的批准文件或无异议函。
3)境外投资资金来源证明、资金使用计划和董事会决议(或合伙人决议)、合同或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
4)如新增境内投资者,应提供该境内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尚未办理“五证合一”的境内机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对外投资企业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陆外汇局应用服务平台网站,访问地址为: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办理ODI存量权益登记,该登记直接影响后续企业直接投资款项收支及利润收支。为便于企业访问资本项目信息系统,解决往年存在的密码遗失和反复重置问题,外汇局统一给每个企业增加了专用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的业务操作员用户: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第9位到第17位),用户名为quanyidj,登录密码为20150101Aa。
中国银行厦门分行贸易金融部:0592-5317618、5811739,
建设银行厦门分行国际业务部:0592-2156125、2156337
工商银行厦门分行国际业务部:0592-5292417、5292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