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十二届土耳其国际皮革、鞋材及机械设备博览会的通知 2019-08-21

 各相关企业:

     为帮助我市皮革及鞋材类企业更好的走向新兴国家开拓市场,我会拟组织会员企业参加“第六十二届土耳其国际皮革、鞋材及机械设备博览会”。 该展览会始于1987年,每年两届,于夏季和冬季举办,是欧亚颇具影响力的国际专业展会之一,更是土耳其最具权威性的展会。上届展会展览面积超过2万平米,其中中国企业参展面积800多平米,有来自意大利、希腊、约旦、美国、摩洛哥、波兰、乌克兰、迪拜等2个国家和地区的15000多名专业买家到会参观及采购。500多家参展商主要来自意大利、德国、西班牙、叙利亚、芬兰、英国、伊朗、突尼斯、泰国、马来西亚、中国、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该展也是产品销往土耳其、中东地区、俄罗斯联邦及北非等地,以及以土耳其为渠道产品销往欧洲国家的首选展会。

    本届展会被列入福建省级扶持专业优质境外展会,成为福建省商务厅重点扶持的“百展”之一。同时被列为“福建品牌海丝行”项目,统一精装搭建,突出“福建品牌海丝行”的风格特点,为推动福建省外贸企业与土耳其及其周边国家的贸易往来搭建最佳平台。

    现将具体通知事项如下:

    一、展览时间:2019年11月20-23日(展期:4天)    

    二、展览地点:土耳其伊斯坦布尔                   

    三、展出内容:

    1、皮革:合成革、人造革、真皮(牛皮、羊皮、猪皮等);

    2、成品鞋:皮鞋、拖鞋、运动鞋等各类成品鞋;

    3、鞋材类:各种鞋面、鞋底、鞋跟、鞋楦、鞋配件(五金饰品)等;

    4、纺织面料类:各种纺织材料、鞋用纺织品 ;

    5、3D打印机:鞋用3D技术、各类3D机械等;

    6、机械设备类:各类鞋机、制革机、纺织机、缝纫机、模具、皮加工机器及相关化学用剂等。

    四、收费列表:

收费项目

单 位

数量

金 额(RMB)

备   注

摊位费

9平方米

1

27900

含摊位光地费、基本搭建费等,双开摊位加收人民币2000。

摊位配置:1桌、3椅、4射灯、3层板/挂杆、1个电源插座(220V)、楣板、地毯,1垃圾桶 

加租其它展道具费用按实收取。

企业注册费

企业

1

1500

含组委会指定宣传费、刊登展会会刊及邀请客商费用等。

报名费

1

3000

含国内外通讯费,资料费,出具邀请函,进馆证费用等。

人员费

1

18000

展期七天随团,费用含国际往返机票、国外食宿费、国外考察费、境外保险费。该报价会因行程和国际机票价格变化而变化,仅为参考!(未随团需缴纳管理费RMB2000)

23800

全程随团十天(含展期),费用含国际往返机票、国外食宿费、国外考察费、境外保险费。

因私签证费

1

1000

因私签证费。

     * 如参加“展期七天随团”,一个展位一个人总价为51400元,根据厦门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补贴政策,符合厦门补贴政策的企业,1个展位可补贴15000元,人员补贴4000元(上限2人)。

 

    五、报名方式:

    欢迎有兴趣的企业踊跃报名,参展申请表请于9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2381184306@qq.com。             

 

  

                           参展申请表

展会名称

2019年11月土耳其国际皮革、鞋材及机械设备博览会(AYSAF)(新瑞会展中国总代理)

展览日期

2019年11月 20-23日

展览地点

土耳其伊斯坦布尔

单位名称

中文

(用于办理批件及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参展补贴)

英文

(用于摊位楣板名称)

通信地址

中文


英文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姓名:

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申请摊位

标准摊位 (个):               

总面积(㎡):

是否双开:

(双开需加收摊位费)

参展人员

出生日期

职务

行程:1、半程(   )2、全程(    ) 3、特殊行程(    )




展出类别(中英文):

参展约定:

1、组团单位与参展企业在充分了解展会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此参展申请表。

2、参展企业须遵守展会的有关规定,如不得提早撤展、不得乱扔废物、展览期间不得零售、不得损坏展览有关设施,不得聚众闹事等,如因违规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参展企业应承担相应的处罚。

3、组委会严禁假冒伪劣和有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参展,参展企业因侵权行为而引起的法律纠纷责任自负。

4、为保证参展工作顺利进行,参展企业有责任按照我司摊位确认书中规定的时间办理护照,展品运输,行程确定,摊位装修等各项工作,如因参展企业延误时间而影响以上各项工作,责任自负。

5、参展企业有责任按时缴纳各项参展费用。如参展企业未能按时缴纳各项费用,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参展处理,组团单位保留重新处理摊位的权利。如因为组团单位未能提供摊位给参展公司,组团单位将如数返还企业所交费用。

6、参展企业如按照组团单位通知时间送签证而所有人员被拒签不能参展的,组团单位将本着减少参展企业损失的原则妥善处理,但已发生而不能取消的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如果参展企业延迟送签或由于自身原因而不能如期参展,参展企业须承担所发生的费用,组团单位保留重新处理摊位的权利。

7、由于不可抗力或非组团单位的责任而不能履行出展计划的,组团单位应及时通知参展企业,并将参展企业所付费用扣除业已支出的费用后全额退回。

8、参展企业申请经我司盖章确认后不得退展,否则参展企业要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9、以上约定作为组团单位与参展单位之间达成的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此表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参展公司确认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黄小姐 0592-5166486

        周先生 0592-5169029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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