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反倾销初裁 2018-04-20

   4月19日,商务部发布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反倾销调查的初裁裁定。根据裁定,自4月20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卤化丁基橡胶时,应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倾销幅度(26.0%~66.5%)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40023910和40023990税号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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