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7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2017-06-22

各外贸企业、各相关单位

   2017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拨付申请网络提交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2018年1月26日。书面材料提交时间为:上半年项目提交时间: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8月9日,下半年项目提交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2018年1月26日,请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上半年项目不得于下半年补交(须确认进出口额的企业除外)。

收件地点: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B区23、24、25号窗口 咨询电话:7703504

温馨提示:下午请于16:50之前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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