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本商会会员为团体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商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一)拥护本商会的章程; (二)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和服务的相关单位具有企业法人或其他机构;
(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及政策。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登记申请表;
(二)提交企业经营执照或其他机构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经常务理事会授权,商会会员部核准企业资格表,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商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商会提供的各项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商会章程,执行本商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商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商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商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不参加本商会活动的或经去函提醒无回复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