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外贸企业:
为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保卫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厦门市商务局向全市外贸企业发出倡议,鼓励进口各类医疗防护物资(耗材),满足我市疫情防控需要。
防护物资(耗材)清单:护目镜、N95口罩、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帽、防护服、手术衣、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手持测温仪等。
部分防护物资(耗材)须符合或高于下列国家标准:医用防护口罩:GB19083-2010;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0;防护服:GB19082-2003《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以上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有相关进口渠道和来源的企业请积极与厦门市商务局联系!厦门市商务局将对相关企业在进口奖励、广交会参展、重点企业外贸扶持等方面予以重点保障!
联 系 人:对外贸易处 谢鑫
联系电话:13696959605
厦门市商务局
2020年1月31日